香港住宅樓宇,象徵居屋轉按加按

居屋轉按加按|房署批准條件、加按額度計算與補地價

未補地價居屋要加按,第一關不是銀行,而是房屋署署長的事先批准。

30 秒摘要

居屋轉按加按重點速覽

問題答案
法例基礎《房屋條例》(第 283 章);未補價下擅自出售、出租、按揭或轉讓違反第 27A 條
第一關必須事先獲得房屋署署長批准;署長批准時會按情況訂出條件
申請依據按《房屋條例》附表第 4(a) 段的規定向房屋署署長申請事先批准
未經批准的後果該按契或押記均屬無效
加按額度上限署長在申請當天所評定的居屋單位售價的 80%,減去當時尚未清還的按揭貸款額,其差額
獲批原因教育開支、殮葬費、離婚或分居須付還樓價或贍養費、醫藥費、生意財政困難;其他原因按個別情況考慮
第二關房署批准不代表銀行立場;亦須視乎財務機構政策、單位價值及還款能力
適用計劃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租者置其屋計劃
補地價公式補價 = 補價時的現時十足市值 × 折扣率
替代做法未補地價居屋毋需抵押樓契,可以業主私人貸款形式借貸
我們可申請只需簡單文件如樓宇契約,高達物業估價八成
資料檢視日期2026 年 9 月 14 日
提醒:房屋政策與批准條件會不時更新,實際安排以房屋署、房協及房委會最新公布為準。抵押物業有風險。

居屋重做按揭(加按)要獲房署批准

根據房屋條例,在五年轉讓限制期內,或五年過後而未補地價情況下,業主不得將單位出售、出租、按揭或以任何方式轉讓或放棄擁有權。業主如欲在限制期內或在限制期過後而未補地價下將單位按揭/重新按揭 (加按),必須事先獲得房屋署署長批准,而署長在給予批准時,會按情況訂出條件。

特定條件下居屋才可加按

只有當業主經濟有困難,並急需一筆款項應付一些意料之外的個人或家庭開支時,將單位重新按揭 (加按) 的申請才會獲房署批准。一般獲批原因都比較人性化。

可獲批准的原因包括:

  • 家庭成員的教育開支
  • 殮葬費
  • 因離婚/分居原因而需向配偶付還樓價或支付贍養費
  • 籌集醫藥費
  • 生意出現財政困難,需應付開支
  • 其他原因 (例如:個人財務問題) ,則須根據個別情况考慮

注意:已獲房署批准,銀行亦可拒絕申請

未補地價居屋申請加按時須符合相關條例及規則,手續非常繁複,稍有閃失或會不獲批准。即使房署/房協獲批,亦不代表銀行立場。銀行加按審批非常嚴謹,如在申請期間,業主的工作或生活在往後被認為會影響其供款能力,很難申請到加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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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islation

法例基礎:《房屋條例》第 283 章

限制的來源

居者有其屋計劃及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統稱「居屋」)單位業主,在補價尚未繳付、又未獲房屋署署長批准前,不得把單位出售、出租、按揭或重新按揭(加按),或以任何方式轉讓或放棄擁有權,否則便違反《房屋條例》(第 283 章)第 27A 條。

申請批准的法定依據

業主如欲在尚未繳付補價的情況下把單位按揭或重新按揭(包括在購買單位時未有把單位按揭,在購入後才首次把居屋或租置單位按揭或加按),須按《房屋條例》附表第 4(a) 段的規定向房屋署署長申請事先批准。房屋署署長在給予批准時,會按情況訂出條件予業主遵循。

適用範圍

計劃是否適用說明
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適用未補價下須署長事先批准
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適用與居屋同一處理
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適用同屬資助出售房屋
已補價單位不再受此限制處理方式與私人住宅相若
公屋租戶不適用租戶並非業主,沒有物業權益可作抵押
提醒:其他資助出售房屋計劃(例如綠表置居計劃等)亦可能有相類限制,具體須向房屋署或房協確認。

為甚麼會有這條限制

因為居屋是以折扣價出售的資助房屋,地價部分尚未繳付。政府在補價未清之前保留對單位轉讓與抵押的控制,是整個資助房屋制度的基礎。理解這一點,就會明白為甚麼加按的批准條件相對嚴格。

未經批准的後果

按契或押記屬無效

根據《房屋條例》(第 283 章)規定,所有未補價的資助房屋單位業主,事前須獲得房屋署署長批准及按署長以書面特准的條款,才可將物業按揭或押記,否則此按契或押記均屬無效。

這對業主意味甚麼

  • 你可能已經付出利息與費用,但抵押安排本身在法律上不成立。
  • 相關安排亦可能構成違反第 27A 條的行為。
  • 日後補價、轉讓或處理業權時,可能出現額外糾紛。

所以要提防兩類說法

  • 「唔用房署批准,我哋有辦法幫你抵押」——這類安排風險極高。
  • 「先付一筆過牌費就即刻放款」——任何要求先入錢的都應立即停止;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放債人亦不得批出由未獲委任、或擅自向借款人收費的中介所轉介的貸款申請。

正規做法只有兩條

第一條:按程序向房屋署署長申請事先批准,再向銀行或財務機構申請加按。第二條:不涉及按揭或押記——如果居屋為未補地價居屋,則毋需抵押樓契,只需提供相關文件,便可以以業主私人貸款形式借貸,詳見業主私人貸款替代方案。

核對機構身份

持牌放債人資料可於公司註冊處轄下的放債人註冊處查核;放債人的所有廣告須載有處理投訴的熱線電話及「忠告:借錢梗要還,咪俾錢中介」的風險提示。我們的立場見關於我們。

平靜水面,提醒審慎處理居屋按揭安排
未獲署長批准的按契或押記,均屬無效。

Calculation

加按額度的官方算法

公式

按官方說明,未補價居屋的加按貸款額上限,為署長在業主申請加按當天所評定的居屋單位售價的 80%,與當時尚未清還的按揭貸款額的差額。用公式表達:

可加按上限 =(署長評定的單位售價 × 80%)− 當時尚未清還的按揭貸款額

三個關鍵字

  • 署長評定的售價:不是你心目中的市價,也不是地產代理的叫價,而是署長在你申請當天所評定的數字。
  • 80%:這個比例正好對應本站所講的「高達物業估價八成」。
  • 尚未清還的按揭貸款額:已供得越多,可加按空間越大——這與私人物業的邏輯一致。

與私人物業的分別

項目未補價居屋私人住宅
估值基礎署長在申請當天評定的售價放款機構安排的估價
上限比例評定售價的 80%財務機構最高估價 80%;銀行自用住宅 $3,000 萬或以下七成
先決條件須房屋署署長事先批准仍在供的話須一按銀行同意
批准理由須符合經濟困難與意料之外開支無此要求
提醒:兩者都須通過放款機構自身的審批;上限只是「最多可以借幾多」,不代表必然批出。

還要看第二層條件

官方亦明確指出:業主能否把單位重新按揭(加按),須視乎提供重新按揭(加按)貸款財務機構的政策、單位的價值,以及申請人在還款期內可用來還款的能力。所以額度計算只是起點。

加按額度計算例子

情況署長評定售價八成上限尚未清還按揭可加按上限
供了大半$4,000,000$3,200,000$1,000,000$2,200,000
供了一半$4,000,000$3,200,000$1,500,000$1,700,000
供了一半$5,000,000$4,000,000$2,000,000$2,000,000
已供甩$5,000,000$4,000,000$0$4,000,000
按揭餘額偏高$4,000,000$3,200,000$3,000,000$200,000
餘額已超過八成$4,000,000$3,200,000$3,400,000無空間
假設:按官方口徑計算,未扣除估價、律師及政府相關費用;實際獲批金額仍須視乎財務機構政策、單位價值及還款能力。金額僅作理解公式之用。

兩個規律

  • 已供得越多,可加按空間越大;已供甩的居屋空間最大。
  • 若按揭餘額已接近或超過評定售價的八成,理論上就沒有加按空間——這時應考慮其他方案。

如果空間不足

可考慮以業主私人貸款形式借貸(毋需抵押樓契),或用無抵押的TU重組方案先降低月供。月供試算表見TU重組供款。

可獲批准的原因(逐項說明)

只有當業主經濟有困難,並急需一筆款項應付一些意料之外的個人或家庭開支時,加按申請才會獲批。以下逐項理解。

原因一般理解可準備的支持文件
家庭成員的教育開支子女或家庭成員的學費及相關必要開支入學通知、學費單據、課程證明
殮葬費親屬身故的相關費用死亡證明、殯儀費用單據
因離婚/分居而需向配偶付還樓價或支付贍養費家事訴訟或協議引致的一筆過款項或贍養費法院命令、離婚協議、律師信
籌集醫藥費本人或家人的醫療及治療費用醫生證明、醫院收費通知、報價
生意出現財政困難,需應付開支經營業務出現周轉困難商業登記、財務紀錄、應付款項證明
其他原因(例如個人財務問題)須根據個別情況考慮,並非必然獲批負債清單、月結單、還款紀錄
重要:上述文件為一般常見準備方向,實際要求以房屋署的申請指引為準;獲批與否由署長按情況決定,並會訂出條件。

「一般獲批原因都比較人性化」的意思

看清楚這張清單:教育、醫療、殮葬、家事責任、生意周轉——全部圍繞「意料之外的必要開支」。制度的邏輯不是幫業主套現投資或消費,而是在真正困難時提供出路。

純粹清卡數屬哪一類

屬「其他原因(例如個人財務問題)」,須根據個別情況考慮,並非必然獲批。若你的主要目的是整合高息債務,實務上可同時評估兩條備選路線:以業主私人貸款形式借貸,或先做二線清數把月供壓下來。

申請時最忌的做法

誇大或虛構理由。申請須符合相關條例及規則,手續非常繁複,稍有閃失或會不獲批准;而且署長批准時會訂出條件,業主把單位加按時必須遵循該等條件。

轉按與加按的分別

很多業主把「轉按」與「加按」混為一談,但在資助房屋制度下,兩者的批准門檻並不相同。

項目轉按(不增加貸款額)加按(套現)
目的更換貸款機構或按揭條件增加貸款額、取得資金
是否需要署長批准需要需要
可接受原因業權轉變;因商業原因如尋求更優惠的按揭條件;因轉職而無法繼續享用僱主提供的僱員買樓貸款計劃等業主經濟有困難且急需款項應付意料之外的個人或家庭開支
門檻相對較寬較嚴
額度一般以原有未清還金額為基礎署長評定售價的 80% 減未清還按揭餘額
常見情境想轉去息率較低的銀行需要一筆錢處理醫療、教育或債務
提醒:以上為一般理解,具體可接受的理由與條件由房屋署按個案決定,須以其最新指引為準。

先想清楚你要哪一種

若你只是想減低利息支出、不需要額外資金,轉按的門檻通常較低;若你需要一筆現金,才是加按。兩者所需的理由與文件不同,混淆會浪費時間。

私人物業的加按與轉按

私人住宅沒有部門批准的問題,主要面對成數上限與供款與入息比率兩道閘。詳細比較見加按套現。

三道審批關卡

未補價居屋加按,實際上要過三關。很多個案是在第二、三關才失敗。

  • 第 1 關房屋署署長的事先批准。須符合經濟困難與意料之外開支的要求;獲批時署長會訂出條件。
  • 第 2 關放款機構的政策。官方明確指出,能否加按須視乎提供加按貸款財務機構的政策——即使房署批准,機構仍可拒做。
  • 第 3 關單位價值與你的還款能力。亦須視乎單位的價值,以及申請人在還款期內可用來還款的能力。
關卡由誰決定你可以準備甚麼
房署批准房屋署署長備妥符合條件的理由與證明文件,如實申報
機構政策銀行或財務機構先比較多間機構,了解哪些會受理未補價居屋
價值與還款能力放款機構維持零逾期、盡量降低其他債務月供
結論:三關同時要過。這也是為甚麼我們會先評估獲批機會,再決定是否投入時間走程序。

先處理第三關,通常最有效

還款能力是你唯一可以在短期內主動改善的一項。如果現有卡數與二線債的月供已經很重,先用TU重組方案整合,可以直接改善這一關的評估。

為何銀行仍會拒絕

原文的提醒

即使房署/房協獲批,亦不代表銀行立場。銀行加按審批非常嚴謹,如在申請期間,業主的工作或生活在往後被認為會影響其供款能力,很難申請到加按。

銀行在看甚麼

評估項目內容改善方向
供款與入息比率把所有借貸供款及按揭供款一併計算,一般上限 50%;若申請人或擔保人已有其他按揭在身,一般收緊至 40%先清走高息短年期債務
還款紀錄近期是否有逾期或跳期申請前維持零逾期
收入穩定性職業性質、收入是否波動備妥入息證明與稅單
查詢紀錄短期內是否密集申請停止四處試申請(查詢紀錄一般保留 2 年)
單位狀況樓齡、擔保期、價值了解單位的擔保狀況
補充:就「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假設利率上升 200 基點的壓力測試要求,已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暫停實施,現時審批主要以 DSR 為核心。

財務機構的分別

相對銀行繁複的審批程序,我們合作的財務機構能提供簡單靈活的樓宇貸款計劃,只需簡單文件,不論物業種類及樓齡,按個人需求度身訂造貸款計劃。而由財務公司提供的按揭貸款不受金融管理局規管,毋須跟從政府訂立的成數上限;代價是息率一般較銀行為高。

兩條路都可以同時評估

我們的做法是同時看銀行與財務機構的可行性,再比較總成本。

房委會擔保與按揭成數

市場資訊概覽

按市場資訊,房委會已將居屋政府擔保期由 30 年延長至 50 年,按揭年期上限亦統一提高至 30 年;申請人方面,綠表最高按揭成數為九成五(首期五個百分點),白表最高為九成(首期一成)。

單位樓齡(由首次發售日起計)一般最高按揭成數一般最長按揭年期說明
40 年或以下綠表九成五/白表九成最長 30 年享有完整擔保,審批較寬
40 年以上至 50 年綠表九成五/白表九成可達 30 年擔保期剩餘較短,部分銀行會遞減成數或加強審查
50 年以上需視乎私樓標準視個案擔保期屆滿後,須按私人住宅機制處理
重要:以上為市場整理的資訊,並非官方文本;擔保安排、成數與年期會因政策更新及個別銀行政策而變動,須以房委會及銀行最新公布為準。

擔保期與加按的關係

擔保期越長,銀行對單位的信心通常越高,審批相對較順;擔保期接近屆滿或已屆滿的單位,銀行會傾向以私人住宅的標準處理,成數與年期都可能收緊。

這與「加按」不是同一回事

要分清楚:上述成數主要用於「購買單位」的按揭安排;未補價單位的加按額度,官方口徑是署長評定售價的 80% 減未清還按揭餘額。兩者不要混淆。

Premium

補地價怎樣計

公式

應補地價 = 補價時的現時十足市值 × 折扣率
折扣率 =(購入時的十足市值 − 首次購入價)÷ 購入時的十足市值

兩個要點

  • 折扣率在單位首次發售時已經固定,反映當年豁免了多少地價。
  • 要補的金額卻按「現時市值」計算,所以市值上升時,應補地價亦會上升。

計算例子

購入時十足市值首次購入價折扣率現時市值應補地價(約)
$2,000,000$1,400,00030%$4,000,000$1,200,000
$2,000,000$1,400,00030%$5,000,000$1,500,000
$1,000,000$900,00010%$4,000,000$400,000
$3,000,000$1,800,00040%$6,000,000$2,400,000
假設:按上述公式計算,並假設市值由相關機構評定;實際金額須由房屋署或房協評估,另可能涉及評估手續費。

怎樣查自己的折扣率

折扣率可由當年的轉讓契據所載的售價與市值推算。你亦可到土地註冊處查閱土地登記冊及索取文件副本核對:現時的物業資料每份土地登記冊 $10,過往及現時的物業資料 $25,註冊摘要每份 $10。

補地價不是唯一目標

很多業主以為「一定要先補地價才可以做任何事」,其實未補價亦可申請加按(須署長批准),或以業主私人貸款形式借貸。哪一條較划算,要計數,見下一節。

先補價再套現?三條路比較

路線需要的前置條件資金成本時間限制
A. 先補地價,再當私人住宅處理 要有一筆現金繳付補價 之後可享較低息(銀行加按) 最長(補價+按揭手續) 補價金額按現時市值計,可能很高
B. 未補價加按 房屋署署長事先批准 + 機構批核 視機構 中至長(涉部門審批) 須符合經濟困難與意料之外開支;額度為評定售價八成減未清還餘額
C. 業主私人貸款 毋需抵押樓契,只需提供相關文件 一般高於抵押方案 最短 額度與利率與抵押方案不同
怎樣選:有足夠現金且長期持有 → 考慮 A;符合房署理由且已供得多 → B;急需資金或不想走部門程序 → C。三條路我們都可以幫你比較。

一個常見誤判

為了「將來賣得貴」而先借錢補地價,結果補價後仍要供一筆新債,現金流反而更緊。補地價是資產安排,不是解決現金流的方法——如果目前的問題是月供太重,應該先處理債務結構,見TU重組供款。

另一個要留意的時序問題

若你短期內有意補價,做加按前應先了解相關條件與對日後補價、轉讓的影響,因為署長批准時會訂出條件,業主必須遵循。

Alternative

業主私人貸款替代方案

最實際的一條路

如果居屋為未補地價居屋,則毋需抵押樓契,只需提供相關文件,便可以以業主私人貸款形式借貸。因為不涉及按揭或押記,所以不需要房屋署署長的事先批准——這是它最大的優點。

與加按的分別

項目未補價加按業主私人貸款
是否抵押樓契需要毋需
房署批准必須事先取得不涉及按揭或押記
申請理由須符合房署要求由機構按其政策評估
額度評定售價八成減未清還餘額視機構政策、單位及還款能力
利率一般較低(有抵押)一般較高
速度較慢(涉部門審批)較快
取捨:加按成本較低但程序長且門檻嚴;業主私人貸款快而簡單,但息率較高。

甚麼情況特別適合

  • 申請理由不屬房署清單內的必然獲批類別(例如純粹整合債務)
  • 時間緊迫,等不了部門審批
  • 按揭餘額已接近評定售價八成,加按空間不足
  • 不想在單位上再加一層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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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按:須署長事先批准
  • 額度:評定售價 80% − 未清還餘額
  • 業主私人貸款:毋需抵押樓契
  • 我們可申請:高達估價八成
WhatsApp 評估

租置計劃與公屋

租置計劃單位

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單位同屬資助出售房屋。根據法例,居屋與租置等資助出售房屋單位的業主,必須事先獲得房屋署署長批准,才可把單位按揭或重新按揭(加按)。處理原則與未補價居屋相同,包括加按額度與獲批理由的要求。

包括「購入後才首次按揭」的情況

要留意,官方說明涵蓋在購買單位時未有把單位按揭、在購入後才首次把居屋或租置單位按揭或加按的情況——即使你從未做過按揭,第一次抵押亦須事先批准。

公屋租戶

公屋租戶並非業主,沒有物業權益可作抵押,因此物業套現這條路不適用。可考慮無抵押方案:三項基本資格是不在破產程序、沒有債務舒緩、有工作證明(入息證明超過六個月),詳見TU重組供款資格。

已補價單位

限制大幅減少,處理方式與私人住宅相若:已供甩的可按「供完物業」條件辦理(只需樓契、毋需入息證明),仍在供的則考慮銀行加按或二按(須一按銀行同意)。

文件清單

階段一般需要的文件
初步評估(WhatsApp)單位類別(居屋/租置)、是否已補價、大約市值、按揭餘額、月入、債務總額與月供(無須文件)
我們評估貸款只需簡單文件如樓宇契約
房署加按申請身份及住址證明、轉讓契據、現時按揭供樓紀錄、支持申請理由的證明文件(醫療、教育、殮葬、法院命令、業務財務紀錄等)
放款機構審批入息證明、稅單、其他債務月結單、環聯報告(視機構要求)
聯名單位所有業主的身份文件及一致同意
補地價(如適用)向房屋署或房協申請評估,可能涉及評估手續費
提醒:房署申請的文件要求以其最新指引為準;我們可先用最少文件為你判斷可行性,避免白做。

先查一次信貸報告

「信資通」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開始提供服務,市民可每 12 個月向每家個人信貸資料服務機構免費索取一份信貸報告(現有環聯、諾華誠信、平安金融壹賬通);該報告僅供個人參考,不應在信貸申請中使用。用它核對負債清單是否齊全,見TU重組供款資格。

費用清單

費用項目由誰收取說明
貸款利息放款機構按批核條款;應以實際年利率比較
手續費(如有)放款機構須問清楚是否於放款時扣除
律師費律師涉及按揭文件及登記
估價費估價機構視安排
土地註冊處費用土地註冊處查冊:現時資料每份 $10;過往及現時 $25;註冊摘要 $10
房署申請相關費用房屋署/房協視申請類別;補價另涉評估手續費
火險(如適用)保險公司視產品要求
提醒:簽約前應要求逐項列出費用並計算「淨到手金額」。任何以過牌費、保證批核費為名要求先入錢的,應立即停止。

法定利率上限

《放債人條例》(第 163 章)第 24 條規定,以超過年息 48% 的實際利率貸出款項即屬犯罪;第 25(3) 條規定實際利率超過年息 36% 的還款協議,表面看來可被推定為屬敲詐性交易。比較報價時務必核對實際年利率。

流程與時間

  • 第 1 步WhatsApp 初步評估。提供單位類別、是否已補價、大約市值、按揭餘額、月入及債務月供。
  • 第 2 步估算可行額度。用「評定售價 × 80% − 未清還按揭餘額」推算加按空間,同時評估業主私人貸款的可行性。
  • 第 3 步選擇路線。加按(須房署批准)、業主私人貸款(毋需抵押樓契),或先處理債務結構。
  • 第 4 步(加按)向房屋署署長申請事先批准。備妥符合條件的理由與證明;獲批時署長會訂出條件。
  • 第 5 步向機構申請貸款。能否加按亦須視乎機構政策、單位價值及你的還款能力。
  • 第 6 步簽約與放款。核對金額、利率、年期、費用及提早還款條款;若用於清數,資金一般直接清償指定債項。
  • 第 7 步跟進。設定自動轉帳、核對舊帳戶已清償、取消不需要的信用額。

需要多久

我們這邊的初步評估通常在對話當日完成;同類物業貸款一般由受理申請起 3 個工作日便知結果。但涉及房屋署批准的個案,時間須視相關部門的處理進度,而且手續非常繁複,稍有閃失或會不獲批准。

怎樣減少來回

把三樣先備好:樓宇契約、現時按揭供樓紀錄、支持申請理由的證明文件。我們的專業顧問會全程跟進,並為你商討更彈性的供款期。

用居屋套現清數

次序很重要

如果你的目標是整合高息債務,實務上有兩種次序:

  • 先清數,後套現:用TU重組方案把多筆短年期債整合,令月供下降、還款能力改善,之後再處理套現——這對第三道關卡(還款能力)特別有幫助。
  • 直接業主私人貸款:如果急需資金而理由未必符合房署要求,這條路較直接,毋需抵押樓契。

成本比較

做法本金利率年期月供
維持二線短年期$300,000APR 24%36 期$11,770
業主/物業貸款(示意)$300,00015 厘120 期$4,840
抵押方案(示意)$300,00010 厘120 期$3,965
併入按揭(示意)$300,0004 厘300 期$1,584
假設:等額本息、月複息、不計費用、利率不變。示意計算,並非任何機構報價。

但要留意總利息

月供下降的同時,年期拉長會令全期利息增加。所以最理想是「以低月供取得安全邊際,之後有餘力加快還款」。完整取捨分析見樓宇套現。

成效參考

參考個案中,個案三總欠債 $340,000,每月供款由 $124,459 減至 $20,109;個案二由 $36,603 減至 $5,914。完整明細見參考個案。

家庭於清數後回復正常生活

清數四項檢查

  • 新月供是否長期供得起
  • 全期總利息是否可接受
  • 是否已取消多餘信用額
  • 有無預留一個月供款的儲備
看供款計算

不獲批的替代路線

不獲批的原因可考慮的替代做法
理由不符房署要求改以業主私人貸款形式借貸(毋需抵押樓契)
加按空間不足(餘額接近評定售價八成)先用重組方案降低月供,或分階段處理
機構政策不受理未補價單位比較其他機構;我們可代為比較
DSR 超標先清走高息短年期債務,改善還款能力
近期有逾期紀錄先穩定還款 6 至 12 個月,期間用協商攤長供款減壓
時間太緊物業貸款由受理申請起一般 3 個工作日可知結果,見物業貸款
完全沒有還款能力了解破產諮詢及破產流程,並先咨詢法律或財務意見
重要:不獲批不等於無路可走;但絕不應在未獲署長批准下擅自抵押,因為該按契或押記均屬無效。

最常見的成功組合

先用無抵押重組把月供壓下來,同時以業主私人貸款處理最急的一筆,之後在條件改善後才考慮加按或補價。這樣做的好處是每一步都可逆,不會一次押上單位。

八大風險

風險內容管理方法
1. 未經批准的抵押無效未獲署長批准及按其書面特准條款,按契或押記均屬無效一定先取得批准,或改用不涉抵押的方案
2. 違反第 27A 條未補價下擅自出售、出租、按揭或轉讓屬違例依程序申請,不聽從「有辦法繞過」的說法
3. 手續繁複須符合相關條例及規則,稍有閃失或會不獲批准先評估獲批機會,備妥證明文件
4. 房署批准不等於借得到亦須視乎機構政策、單位價值及還款能力同步比較多間機構
5. 抵押物業還款出現困難可能影響你的物業以「收入波動仍供得起」定月供
6. 總利息上升年期拉長令全期利息增加善用提早還款
7. 條件約束署長批准時會訂出條件,業主必須遵循看清條件對日後補價及轉讓的影響
8. 不良中介要求先付過牌費、承諾包批核對放債人牌照、拒絕先付款、保留紀錄
忠告:借錢梗要還,咪俾錢中介。持牌放債人資料可於公司註冊處轄下的放債人註冊處查核。

適合與不適合

加按較適合加按不太適合
申請理由屬房署清單內(醫療、教育、殮葬、家事責任、業務困難)純粹想套現投資或消費
已供得多,加按空間充足按揭餘額已接近評定售價八成
收入穩定、近期無逾期近期多次逾期或 DSR 超標
有時間走部門審批程序急需資金、等不了
能備妥支持理由的證明文件無法提供相應證明
替代:後者可考慮以業主私人貸款形式借貸(毋需抵押樓契),或先做無抵押重組。

不確定的話

把五項資料給我們:單位類別、是否已補價、大約市值、按揭餘額、現時債務月供。我們可以在一次對話內告訴你三條路各自的可行性。

與其他三條途徑比較

途徑適用物業前置條件利率速度詳細頁
居屋轉按加按(本頁)未補價居屋/租置房屋署署長事先批准低至中較慢本頁
物業貸款私人住宅、居屋、已購公屋單位視類別;居屋可以業主私人貸款形式供完 8-10 厘;未供完 15-18 厘3 個工作日知結果物業貸款
樓宇套現私人物業為主已供甩最簡單;未供完須一按銀行同意中快樓宇套現
加按套現私人住宅(已補價居屋亦可)成數上限與 DSR最低(按息)最慢加按套現
樞紐頁:四條途徑的整體分流與成本階梯,見物業套現總覽。

沒有物業空間時

先試二線財務之間的結餘轉戶;做不到則由我們與超過 200 間以上二線財務傾談攤長供款,避免財務公司有壞帳,達至雙贏。詳見二線清數。

十八個常見誤解

誤解實際情況
「居屋一定唔可以加按。」可以,但必須事先獲得房屋署署長批准。
「過了五年就自動可以按。」五年過後而未補地價,同樣受限制,仍須署長批准。
「我從來未做過按揭,第一次抵押應該唔用批。」購入後才首次把居屋或租置單位按揭或加按,同樣須事先批准。
「有辦法繞過房署。」未獲批准的按契或押記均屬無效,並可能違反第 27A 條。
「批准就等於借得到。」亦須視乎機構政策、單位價值及還款能力。
「加按可以借到市值八成。」上限是署長評定售價的 80% 減去未清還按揭餘額。
「評定售價就係市價。」是署長在申請當天所評定的售價,未必等同市場叫價。
「任何理由都可以加按。」只有經濟有困難且急需款項應付意料之外開支才會獲批;個人財務問題須按個別情況考慮。
「轉按同加按條件一樣。」轉按可接受原因包括業權轉變、商業原因如尋求更優惠按揭條件、轉職而無法享用僱員買樓貸款計劃等。
「一定要先補地價。」未補價亦可申請加按,或以業主私人貸款形式借貸(毋需抵押樓契)。
「補地價金額按當年買入價計。」按補價時的現時十足市值 × 折扣率計算。
「折扣率會隨市價變。」折扣率在首次發售時已固定,變的是現時市值。
「租置單位不受這些限制。」租置同屬資助出售房屋,同樣須事先批准。
「公屋租戶都可以抵押單位。」租戶並非業主,沒有物業權益可作抵押。
「房委會擔保期仍然係 30 年。」按市場資訊已延長至 50 年,按揭年期上限提高至 30 年;以最新公布為準。
「壓力測試仲要加 2 厘。」該壓測要求已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暫停實施,現時以 DSR 為核心。
「卡數同居屋加按無關。」卡數月供會計入 DSR,直接影響還款能力評估。
「先付手續費就批得快。」任何要求先入錢的都應立即停止。

FAQ

居屋轉按加按常見問題

未補地價居屋可以加按嗎?

可以,但必須事先獲得房屋署署長批准。根據房屋條例,在五年轉讓限制期內,或五年過後而未補地價情況下,業主不得將單位出售、出租、按揭或以任何方式轉讓或放棄擁有權。

法例依據是甚麼?

《房屋條例》(第 283 章);未補價下擅自出售、出租、按揭或加按違反第 27A 條。申請則按《房屋條例》附表第 4(a) 段向房屋署署長提出。

未經批准就抵押會怎樣?

未獲署長批准及按其書面特准條款而將物業按揭或押記,該按契或押記均屬無效。

可以加按幾多錢?

上限為署長在業主申請加按當天所評定的居屋單位售價的 80%,與當時尚未清還的按揭貸款額的差額。例如評定售價 $4,000,000、八成為 $3,200,000,未清還 $1,500,000,上限約 $1,700,000。

已供甩的居屋呢?

沒有未清還按揭要扣,理論上可加按空間為評定售價的 80%;但仍須符合批准理由及機構審批。

甚麼原因才會獲批?

家庭成員的教育開支、殮葬費、因離婚或分居而需向配偶付還樓價或支付贍養費、籌集醫藥費、生意出現財政困難;其他原因(例如個人財務問題)須按個別情況考慮。

清卡數算不算合理理由?

屬「其他原因(例如個人財務問題)」,須根據個別情況考慮,並非必然獲批。可同時評估業主私人貸款或無抵押重組。

要準備甚麼證明文件?

視理由而定:醫生證明與收費通知、學費單據、死亡及殯儀證明、法院命令或離婚協議、業務財務紀錄等;另需身份證明、轉讓契據及供樓紀錄。

轉按與加按有甚麼分別?

加按屬套現,門檻較嚴;轉按不增加貸款額,可接受原因主要包括業權轉變、因商業原因如尋求更優惠的按揭條件,或因轉職而無法繼續享用僱主提供的僱員買樓貸款計劃等。兩者同樣須署長批准。

房署批准後就一定借得到嗎?

不是。即使房署或房協獲批,亦不代表銀行立場;亦須視乎提供加按貸款財務機構的政策、單位的價值及申請人在還款期內的還款能力。

為甚麼銀行會拒絕?

常見原因包括供款與入息比率超標、近期逾期、收入不穩、查詢紀錄過多,以及單位擔保期或樓齡因素。

DSR 上限是幾多?

一般 50%;若申請人或擔保人已有其他按揭在身,一般收緊至 40%。計算時會把私人貸款、循環貸款及信用卡月供一併計入。

現時仍要壓力測試嗎?

就「供款與入息比率」上限假設利率上升 200 基點的壓測要求,已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暫停實施。

租置計劃單位適用嗎?

適用。居屋、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及租置等資助出售房屋單位業主,均須事先獲得署長批准才可按揭或加按。

我購入時未做按揭,現在第一次抵押呢?

同樣須事先批准。官方說明涵蓋在購買單位時未有把單位按揭、購入後才首次把居屋或租置單位按揭或加按的情況。

公屋租戶可以嗎?

不可以。租戶並非業主,沒有物業權益可作抵押;可考慮無抵押的重組方案。

已補價居屋呢?

限制大幅減少,處理方式與私人住宅相若:已供甩按「供完物業」條件辦理,仍在供則考慮銀行加按或二按(須一按銀行同意)。

補地價怎樣計?

應補地價 = 補價時的現時十足市值 × 折扣率;折扣率 =(購入時十足市值 − 首次購入價)÷ 購入時十足市值。

折扣率會變嗎?

不會。折扣率在單位首次發售時已固定;會變的是計算時採用的現時市值。

怎樣查自己的折扣率?

可由當年轉讓契據所載售價與市值推算,亦可到土地註冊處查冊核對(現時資料每份 $10、過往及現時 $25)。

補了地價會更容易套現嗎?

一般會,因為不再需要署長批准,處理方式與私人住宅相若;但補價本身需要一筆現金,要比較總成本。

應該先補價還是先加按?

有足夠現金且長期持有可考慮先補價;符合房署理由且已供得多則加按較快;急需資金或不想走部門程序,則考慮業主私人貸款。

不想走房署程序有甚麼方法?

未補地價居屋毋需抵押樓契,可以業主私人貸款形式借貸,因為不涉及按揭或押記。

業主私人貸款額度有幾多?

視機構政策、單位情況及還款能力;息率一般高於抵押方案,但速度快、手續簡單。詳見物業貸款。

我們可以幫我申請幾多?

只需簡單文件如樓宇契約,我們便可為你申請高達物業估價八成的貸款,並會為你商討更彈性的供款期。

要幾久才知結果?

同類物業貸款一般由受理申請起 3 個工作日便知結果;但涉及房屋署批准的個案,時間視部門處理進度。

手續會不會很繁複?

未補地價居屋申請加按時須符合相關條例及規則,手續非常繁複,稍有閃失或會不獲批准。建議先評估可行性再投入時間。

房委會擔保期有幾長?

按市場資訊,已由 30 年延長至 50 年,按揭年期上限提高至 30 年;綠表最高九成五、白表最高九成。以房委會及銀行最新公布為準。

樓齡會影響嗎?

會。擔保期剩餘較短或已屆滿的單位,銀行可能遞減成數、加強審查,或按私人住宅機制處理。

聯名單位可以嗎?

一般須全體業主同意及提供文件;私人物業向銀行申請加按亦須獲得所有業主的一致同意。

加按會不會影響日後補價或賣樓?

署長批准時會訂出條件,業主把單位加按時必須遵循;建議在申請前了解條件對日後補價及轉讓的影響。

有甚麼費用?

貸款利息、可能的手續費、律師費、估價費、土地註冊處費用,以及房署申請或補價評估的相關費用。

利率有法定上限嗎?

有。實際年利率超過 48% 貸出款項即屬犯罪;超過 36% 的協議表面看來可被推定為敲詐性交易。

提早還款會不會罰息?

視產品。本站樓宇套現一頁提到提早還款亦無罰息;銀行按揭則須留意罰息期。實際以合約為準。

TU 有逾期紀錄可以嗎?

難度較高,因為還款能力是三道關卡之一。建議先穩定還款,並考慮先用重組方案降低月供。

自僱人士可以嗎?

可以,但需商業登記、業務往來紀錄及稅單等文件;若難以證明收入,業主私人貸款或已供甩物業的抵押方案較直接。

已在破產程序中可以嗎?

不可以。破產程序中,名下物業一般會被納入財產處理,詳見破產流程。

資金會不會先入我戶口?

若用於清數,資金一般直接用於清償指定債項,避免資金被挪用,也讓清數有紀錄可循。

會不會通知我的僱主或家人?

我們這邊不會。所有查詢只經 WhatsApp 處理,一切資料絕對保密。房署及機構的程序則按其要求進行。

怎樣確認機構正規?

持牌放債人資料可於公司註冊處轄下的放債人註冊處查核;廣告須載明處理投訴的熱線電話及「忠告:借錢梗要還,咪俾錢中介」。

如果最終都不獲批?

可考慮業主私人貸款、先做無抵押重組,或分階段處理。絕不應在未獲批准下擅自抵押。

初步評估要交文件嗎?

不需要。只需五項:單位類別、是否已補價、大約市值、按揭餘額、現時債務月供。

怎樣開始?

WhatsApp(6484 5594)提供上述五項;或到聯絡我們填表,系統會為你組成訊息並開啟對話。

重要提示與免責聲明

  • 本頁內容為一般資訊,並不構成法律、稅務或財務意見;個別申請的可行性、額度、條件及費用須按個案評估。
  • 有關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的限制、事先批准要求及加按額度上限,依據《房屋條例》(第 283 章)及政府公開文件整理;實際安排、可接受理由與條件以房屋署、房協及房委會最新公布為準。
  • 未獲房屋署署長批准及按其書面特准條款而將物業按揭或押記,該按契或押記均屬無效。
  • 業主能否加按亦須視乎提供加按貸款財務機構的政策、單位的價值及申請人在還款期內可用來還款的能力。
  • 補地價公式及折扣率的說明屬一般理解,實際金額由相關機構評估,並可能涉及評估手續費。
  • 房委會擔保期、按揭成數及年期的敍述屬市場整理資訊,非官方文本,須以房委會及銀行最新公布為準。
  • 按揭成數上限、供款與入息比率要求及壓力測試安排屬監管措施,會不時調整;壓力測試要求已自 2024 年 2 月 28 日起暫停實施。
  • 本中心並非放債人、銀行或政府機構;如涉及貸款,由持牌財務機構或銀行按其批核條款提供。
  • 本頁所有額度、月供及利息數字均以公開公式或等額本息假設計算,屬示意性質,並非任何機構的報價。
  • 抵押物業有風險,還款出現困難可能影響你的物業。
  • 忠告:借錢梗要還,咪俾錢中介。持牌放債人資料可於公司註冊處轄下的放債人註冊處查核。

資料最後檢視日期:2026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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