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重做按揭(加按)要獲房署批准根據房屋條例,在五年轉讓限制期內,或五年過後而未補地價情況下,業主不得將單位出售、出租、按揭或以任何方式轉讓或放棄擁有權。業主如欲在限制期內或在限制期過後而未補地價下將單位按揭/重新按揭 (加按),必須事先獲得房屋署署長批准,而署長在給予批准時,會按情況訂出條件。 特定條件下居屋才可加按只有當業主經濟有困難,並急需一筆款項應付一些意料之外的個人或家庭開支時,將單位重新按揭 (加按) 的申請才會獲房署批准。一般獲批原因都比較人性化。 可獲批准的原因包括:
注意:已獲房署批准,銀行亦可拒絕申請未補地價居屋申請加按時須符合相關條例及規則,手續非常繁複,稍有閃失或會不獲批准。即使房署/房協獲批,亦不代表銀行立場。銀行加按審批非常嚴謹,如在申請期間,業主的工作或生活在往後被認為會影響其供款能力,很難申請到加按。 專業居屋貸款 輕鬆籌集大額資金只需簡單文件如樓宇契約,我們便可為你申請高達物業估價八成的貸款。快速套現大額資金,令你有足夠的資金週轉。 專業顧問全程跟進 申請程序簡單快捷相對銀行繁複的審批程序,我們合作的財務機構能提供簡單靈活的樓宇貸款計劃,只需簡單文件,不論物業種類及樓齡,按個人需求度身訂造貸款計劃,專業顧問全程跟進。我們還會為你商討更彈性的供款期。 |